(1)把通过初选的稿件发送给两名专业对口的审稿专家,进行分别审理,根据专家意见分为退稿、修改、录用三个标准。
(2)综合两位专家审稿意见,返回作者,按照审稿意见进行修改并回答专家所提意见。
(3)修后再审:审稿专家对作者的修改稿,提出二审意见。
(4)编辑部根据编委意见再次返给作者,请作者再次修改。
(5)作者再次修改完成后,将稿件返回编辑部,由编辑部汇总后,根据专家意见分为可用、退稿两个标准。
(6)送交主编终审完成,根据主编意见分为可用、退稿两个标准。